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S316双峰至新渥段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汽车起重机及随车起重机租赁,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暂定租期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DJZL | 汽车起重机 | 12吨 | 台班 | 20 | 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S316双峰至新渥段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 | 2024年1月至工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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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 | 25吨 | 台班 | 200 | |||||
汽车起重机 | 50吨 | 台班 | 50 | |||||
汽车起重机 | 80吨 | 台班 | 30 | |||||
汽车起重机 | 130吨 | 台班 | 20 | |||||
随车起重机 | 9米6 | 台班 | 50 |
3、交货期: 2024年1月至工期结束
服务期限: 2024年1月至工期结束
4、设备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四章合同及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条款内容 。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身份的供应商(不得转分包)资质(资格)。
(2)业绩要求: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未填)/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1-05 00:00至2024-01-07 23:59。(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1-11 23:59。采购人将于2024-01-11 23:59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2 23:59;(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1-12 23:59。
6、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公告在招采门户上发布。
1、招标人: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S316双峰至新渥段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冷水镇龙溪路8号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S316双峰至新渥段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疆山
电话:18853673133
电子邮箱: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 598 号2号楼7层
电 话:0571-8796903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S316双峰至新渥段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单位公章)
日 期: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