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告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义东高速公路东阳段工程自东阳江北甬金高速(K148+600 附近),设湖田枢纽与义东高速公路义乌段(义乌疏港高速)相接,东阳城区段沿八华路、城南西路,以高架桥方式穿越东阳市区,设西甑山隧道后在南市安儒附近接在建的 S315 东阳南市至画水公路,设隧道穿天神殿尖,出隧道后沿南马东侧布线,经南马双溪口、南湖,在王店附近与东永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33.431km。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金华段起点绍兴嵊州市长乐镇与金华东阳市虎鹿镇老路交界点,起点桩号K115+568(按老路右线计)。路线出白峰岭隧道至东阳虎鹿镇,经巍山镇、六石街道、江北街道进入义乌廿三里街道,再经江东街道、佛堂镇、义亭镇进入金东区傅村镇,终点设傅村枢纽接杭金衢高速,终点桩号 K185+383.390。金华段全长约69.743km。

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发包人为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受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由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代为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预算金额10万元(其中义东项目预算5万元,甬金改扩建金华段项目预算5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金华市。采购完成后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合同,费用由两家发包人按中标价各分摊50%。

其中,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和应承担部分合同价款支付事宜。同时,受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义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义东指挥部)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与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东公司)共同作为合同协议书中签约的当事人。

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应承担部分合同价款支付事宜。同时,受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金东分公司(以下简称甬金金东分公司)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与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公司)共同作为合同协议书中签约的当事人。

义东公司、甬金公司两个项目公司(含项目指挥部、甬金金东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义东公司、甬金金东分公司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咨询;参与义东公司、甬金金东分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等争议案件等;参与义东公司、甬金金东分公司重大经济项目的业务谈判和签约活动;协助义东公司、甬金金东分公司对重要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合规审查管理,应义东公司、甬金金东分公司要求,参加重要合同的项目论证、资信调查、招标投标、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协助义东公司、甬金金东分公司落实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分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并提供3人及以上的项目服务团队。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期间)具有3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需提供签约合同扫描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能体现合同内容、签订日期等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8年及以上律师职业经历,近3年来对国资国企的常年法律顾问、争议解决等具有一定的处理经验(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不存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况。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2-28 00:002024-03-01 23:59(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3-06 09:00。采购人将于2024-03-06 09: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7 09:00(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3-07 09:00

6、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广福东街428号

联系人:刘方方

电话:0579-86327903

电子邮箱:

2、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888号中海发展大厦T3楼10F                     

    话: 057187186863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6758

                                 采购人:浙江义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期:2024-02-27

 

上一篇浙江交工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第TJ-2标段项目经理部生产用车及机械租赁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下一篇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能部室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采购项目邀请公告